对于废弃物和残渣,ISCC对可追溯性做了重点要求,保证废弃物和残渣来源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废弃物和残渣必须能追溯到其产生点,ISCC定义为原始收集点(pointoforigin),追溯系统必须覆盖整条供应链。
原始收集点须签署满足ISCC要求的自我声明。追溯可通过物料平衡、分离、识别码和交付单据等手段实现,确保原产国、原料类型、名称、数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数值在供应链的各个节点清晰可辨。
ISCC标志拥有版权保护,是注册商标。ISCC商标和权利要求的使用仅限于以下群体:
1、证书持有人:持有有效ISCC证书或通过ISCC集团认证的农业生产者、收集点、转换单位、贸易商、物流和供应链中的其他公司
2、ISCC协会会员
3、认证机构
4、其他不属于1的组织。到3。这可以包括ISCC的项目相关合作伙伴,
例如工业和贸易协会、研究和学术机构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
符合欧盟红色标准:
如果上游供应链根据ISCCEU或欧盟委员会(EC)在RED3框架内认可的任何其他认证方案进行认证,则可以进行该声明。ISCCEU认证公司从另一个EC认可的认证方案认证的供应商处接收材料,可以销售带有“欧盟红色合规”声明的产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游供应链没有ISCC认证,所以不能使用“ISCC兼容”的声明。
符合ISCC:
如果整个上游供应链,包括种植或收集原材料(例如农业生物量或废物和残留物),都是ISCC认证的,那么这个声明是可以做出的。供应链中使用的物料完全由ISCC物料组成,至少在数量记账和质量平衡的基础上。一个ISCC认证的公司,如果从另一个认证计划认证的供应商那里收到材料,就不能以“符合ISCC标准”的方式销售产品
每一个ISCC认证的公司,计划根据其ISCC证书提供可持续产品,必须核实有关来料可持续性声明的信息。供应商的认证类型(如ISCCEU或ISCCPLUS)和材料合规性声明(“EURED合规”或“ISCC合规”)将决定可在即将发布的可持续性声明中声明的索赔。这些B2B对可持续性声明的索赔也为最终产品对消费者(B2C)可能的产品索赔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