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的公众假期有哪些?
1. 在下列公众假期及新年假期,员工可享有带薪休假
a.日历新年假期:1天(日历年1月1日);
b.农历新年假期:5天;
c.胜利日:1天(每年4月30日);
d.国际劳动节:1天(每年5月1日);
e.国庆节:1天(每年9月2日);
f.雄王节纪念活动:1天(农历年3月10日)
2. 在越南的外籍员工,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公共假期外,还享有其本国国家的1个传统新年假期和1个国庆假期。
3. 如果本条第1款所指的假期是周末,员工可于次日补休。
二、哪些情况可因个人原因享受带薪假期?
1. 在下列情况下,员工可因个人原因享受带薪假期:
a.结婚:3天;
b.子女结婚:1天;
c.员工本人双亲或配偶双亲、配偶或子女亡故:休假3天。
2. 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兄弟姐妹亡故,或员工的亲兄弟姐妹结婚时,员工可请无薪假1天并通知雇主。
3. 除本条第1和第2款规定的假期外,员工可与雇主协商无薪休假。
三、停工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员工如果不得不暂停工作,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工资:
1. 由于雇主的过错,员工有权获得全额工资;
2. 由于员工过错的,员工则不能领取工资。本单位其他员工需要为此而停止工作的,在不低于政府规定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领取工资。
3. 如果由于水电事故,而不是雇主和员工的错误,或其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比如火灾、传染病、战争、根据地方政府机关的要求迁移生产场所、经济等原因,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必须由双方同意,但不得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