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GJB9001C-2017认证?
1、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装备发展部联合组织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对用于武器装备的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实施认证。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2、普通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产品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而民企向军方提供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军队的日常训练工作,甚至会影响到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因此民企只有取得了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才可以保证军工产品的质量,并且民企才会更加有机会进入军工市场。
GJB9001C-2017认证审核类型及要求:
审核类型
初次审核、监督审核、综合评议和特殊审核
认证审核要求
1、初次审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文审、与军代表或顾客座谈、了解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第二阶段现场审核通常在第一阶段审核提出问题关闭后进行,并与第一阶段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月,以审核计划安排为准。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2、获准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认证周期以证书注册时间为开始。在此期间通常进行3次监督审核(不含非例行),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一次。
3、综合评议应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至少12个月由获证组织向中心提出申请,最迟于证书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且距离上次监督审核不超过12个月进行。
4、在证书有效期内对涉及体系变更、地址搬迁、产品范围的增减等均需按要求进行变更部分的特殊审核,并换发新认证证书。特殊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时间进行。
5、如出现严重影响获证组织的活动和运作的变更(如所有权、人员、现场、设备等)时,或者对投诉、其他信息的分析表明获证组织可能影响认证要求时,中心需进行非例行的监督审核或提前综合评议。
6、在认证注册有效期内的换发证书情况,须同时交回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