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内容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基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并接轨国际监管趋势,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电子烟》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其突出特点体现在:第一,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第二,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第三,标准依据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经过充分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实验验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添加剂“白名单”。
电子烟GMP 110认证流程如下:
1)现有质量管理体系差距评估,与FDA法规做比对;
2)整体设计,了解现有生产流程,公司结构,检测等等;
3)通用培训,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FDA食品通用法规培训;
4)美国食品法规专题培训,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FDA食品法规专题培训;
5)收集公司现有文件,进行系统修整
6)文件系统推行
7)对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8)维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