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代表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始终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负荷,并重视节约能源、再生利用废弃物。同时,该认证也是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ISO14001认证是指对企业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认证的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96年组织制订并颁布的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它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是依据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订的。ISO14001标准是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模式,体系中的环境方针、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就是“策划(P)、实施(D)、验证(C)、改进(A)”(简称PDCA模式)管理模式在环境管理领域的应用和具体化。这套标准的最大特点事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强制管理为温和管理,强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ISO14001认证审核准备事项如下:
1、培训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
2、编写适合公司运行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文件评审(含环境手册、环境方针、程序文件/管理规定/表单);
3、识别环境因素,提出纠正措施并运行;
4、噪音(厂界噪音测试)、废气测试、污水测试、环评报告,均须环保局提供达标的测试报告;
5、高压配电室及电力设备的防雷测试,需要电业局提供达标的测试报告;
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符合相关要求;
7、危险品管理及泄露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8、按相关规定,试运行3个月后,做第一次内审工作;
9、纠正不符合内容后,做管理评审;
10、提出认证申请,并签订认证合同;
11、正式认证,获得通过。
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需环保局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需环保局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需消防部门验收。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最易导致缺漏;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
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