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
许可证和执照
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必须获得有关危险物品存储、操作、处
理和处置方面的相关许可、执照、注册和认证,并妥善保管。
培训与交流
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如何安全储存、处理、运输和使用此类物品的培训,包括新到职和进修培训,以及所需的相关证书。
危险品管理
必须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建立应急响应程序,以管理危险品外溢、泄漏和员工接触危险物品等相关事宜。
危险物品必须妥善存放。包括如下内容:
油漆、溶剂、锯末和压缩气体等可燃和易燃材料,必须存放在经批准的容器中,并存放于远离明火或其他火源的房间和存储区域;
化学品仅能储存在获准可供特定种类化学品使用的容器内;
物品必须按危险等级分开放置(例如,有机酸必须与易燃物分开,以防止在发生泄漏或溢出时释放有毒或易燃气体);
以及存储区域、房间和储藏柜必须设有二次防漏容器,以防止此类物品外溢或泄漏到周遭环境中或混入不相容的材料。
必须保留现有的危险物品清单,包括工作场所的物品清单,储存地点和方式,以及每种物品的体积。
必须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与当地应急主管部门共享危险物品清单。
SDS 必须使用当地语言和员工能够理解的文字编写,并放置于在化学品储存或使用区域,可供该区域员工随时读取。
所有危险品容器必须以当地语言和员工能够理解的文字编写,贴上符合 GHS 标准的危险标签。标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表述危险程度的标记字符(例如,危险、警告等);
表述物品危险类型的危险象形图;
制造商信息;
预防性说明和急救指导;
危险说明(例如,“极易燃气体”或“摄入有毒”);
以及产品或化学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