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也叫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监督和综合评议
1.获准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在此期间,实施定期的例行监督或非例行的监督。通过监督,以保证获证组织持续符合其认证要求。
2.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一般为7个月进行一次监督审核,两次监督审核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9个月。
3.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要覆盖证书范围内审核准则的所有要求和产品类别及其所涉及的部门。
4.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共进行5次监督审核(不含非例行的监督),证书到期前6个月左右进行综合评议换发新证书。
5.在证书有效期内对涉及体系变更、地址搬迁、生产线的转移等可结合监督审核时间进行变更部分的确认,以维持认证证书的有效。
6.综合评议一般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
(1)对质量管理体系在过去的认证有效期内的运行进行评审;
(2)需作一次文件审核;
(3)召开与军代表座谈会,征求军代表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有效性的意见;
(4)审核最高管理层、质量管理部门;
(5)抽查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和试验;
(6)其他需审核的项目。
如出现严重影响获证组织的活动和运作的更改(如所有权、人员、设备)时,或对投诉的分析或其他信息表明获证组织不再满足中心的要求时,也要对其进行综合评议。
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1、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一次例行监督审核应在初次认证第二阶段审核或综合评议的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其后的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2、综合评议是证书到期前的审核,在相关证书有效期截止前12个月由获证组织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于证书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且距离上次监督审核不超过12个月进行现场审核
3、特殊审核是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提出的涉及认证内容的变更审核,如地址搬迁、产品范围的增减、单位名称变更等。视不同情况,特殊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审核后按原证书有效期换发证书。
4、对通过认证中心初次审核12个月以上但还未获得认证注册的单位,认证中心为向装认委提供组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推荐认证注册的条件,会为其实施非例行监督审核。
获证组织如出现严重影响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活动或运作变更(如所有权、人员、现场、设备等)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装认委等)组织的质量抽查,以及认证中心在处理投诉和其他信息的分析表明获证组织可能影响认证要求时,认证中心需进行非例行的监督审核或提前综合评议。
在认证注册有效期内的换发证书情况,须同时交回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