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AP十二项基本原则如下:
一 、禁止强迫劳工
供应商商不得使用非自愿或强制劳动――包括契约束缚、禁锢或其它形式的强制劳动。
二 、禁止使用童工
供应商不得雇用任何未满14岁或未满接受强制教育最高年龄,或法令规定最低劳动年龄的雇工,而以上述各项其中最高的年龄为准。
三 、禁止骚扰或虐待劳工
缝制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一个不存在任何形式滋扰、虐待或体罚措施的工作环境。
四、 禁止歧视
供应商必须根据工人执行工作的能力,而不是个人特征或信念来雇用、给付报酬、晋升和解雇工人。
五、符合标准及工时要求
供应商商必须遵守他们经营业务的所在地的法令及规定。
六、符合薪酬与福利规定
缝制产品制造商必须最少按当地法令规定的最低总报酬付给雇工,包括所有指定工资、津贴和福利。
七 、符合工时要求
每日工作时间及每星期工作日数不得超过服装生产工厂所在国的法定限制。除非因要应付紧急业务需要,供应商每七日须为雇工提供一日休息。
八 、符合健康与安全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若缝制产品制造商也为工人提供住宿地方,须保证宿舍的安全和卫生。
九、符合环境管理规定
供应商必须遵守适用于他们企业营运的环境管理规则、规定和标准,并遵守他们经营业务的所有地点所要求的保护环境的做法。
十、符合海关规定
供应商必须遵守适用的海关法令,特别是须制定并持续执行符合有关防止非法转运缝制产品海关法令的程序。
十一,符合安全规定供应商须对工厂安全步骤进行推荐以防止未经过允许可的货物出口(像是毒品,爆炸物,生物危险品和违禁品)
十二、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
供应商必须承认和尊重雇工行使他们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包括参加或不参加任何社团的权利。
WRAP验厂有以下好处:
1、满足客户抄强制性标准要求,获取客户订单;
2、得到国际品牌客户认可,避免国外客户对供应商的重复审核,节省成本;
3、降低管理控制的风险,增加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自主性与自律性,避免法律诉讼,提高整知体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4、改善生产系统和设施,并不断升级,增加企业产能,提高制造安全和健康性,让企业获得更高的企业效益;
5、为员工提供合乎道德标准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降低高水道平专业人员流失,让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
6、建立国际公信力,提高企业形象;
7、使消费者对产品建立正面情感;
8、稳固与采购商的合作,并拓宽国际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