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为控制FSC产出声明和贴标产品建立产品组。产品组应由具有以下特点的一种或者多种产品组成:
a)在FSC-STD-40-004a产品分类标准中归属于相同的产品类型;
b)被相同的FSC控制体系控制。
2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下建立产品组要满足下列条件:
a)所有的产品应有相同的转换因数。如果不能满足此条件,它们仍可归入同一产品组,但适用的转换因数应用于相应的产品,用于计算可按FSC百分比或FSC信用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
b)所有的产品应由相同的投入材料(例如,松木板材)或者相同投入材料的组合构成(例如,由等价材料和/或树种制造的刨花板和胶合板组成的胶合刨花板)。
说明:如果产品组的投入材料和/或树种可以被其他材料和/或树种代替,则这些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在相同产品组内,多种材料或产品尺寸或形状是可以接受的。不同种类的木浆可被视为等价的投入材料。原生木纤维和回收木纤维不被视为等价投入材料。
说明:如果产品是由两种材料(混合纤维)制成的,则原生木纤维和再生木纤维可以合并在同一信用账户中。但是,对于100%回收产品,FSC只能从回收的输入材料中扣除信用。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100%原生木纤维产品,只有100%原生纤维投入材料才能扣除信用。
3组织应保留一份最新的产品组清单,该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a)按照FSC-STD-40-004a中列出的产品类型;
b)产品适用的FSC声明。如果组织想要在FSC证书数据库中公开其产品有资格粘贴FSC小规模或者社区企业的标签,也可以说明;
c)树种(包括学名和常用名),当树种信息决定产品特征时
.产品组中投入材料的替代(适用于所有FSC控制体系)在不造成以下情况时,如果投入的材料和/或树种是可以相互替换的,则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
a)产品类型(按照FSC-STD-40-004a)的改变;或
b)产品功能的改变;或
c)产品价格的增加(价格不宜当做引起可能变化的一个独立的指标,例如,市场需求,价格谈判,采购或销售的数量;但是,它可以与造成产出产品特征变化的其他指标结合使用);或
d)产品等级的提升;或
e)产品外观的改变(外观由内在的材料特征决定。这里不包含印刷,着色和其他后续工序。
转换体系的应用转换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为形成产出声明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直接将投入的FSC声明转换成产出声明。在组织加工的整个阶段,保证与不合格材料相分离,即可将投入和产出的材料相关联。
转换体系可以被用于所有产品组类型,FSC声明和活动中。由于消费前回收的木材没有有效的产出声明,因为不能作为转换体系的合格投入。
说明:以食品和药品为目的的非木质林产品只能使用转换体系。
1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每一个FSC声明确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2针对输入属于具有相同FSC声明的单一材料类别的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组织应确定投入与产出的FSC声明一致。
3针对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混合投入不同材料类别,或不同相关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的材料,组织应采用投入的最低FSC声明作为产出的FSC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