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认证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2001年9.11事件爆发后,供应链中断一直是主流经济国家面临巨大威胁。为保障供应链安全与交付安全,同时寻求和贸易便利化之间寻找平衡,各国海关都付出艰辛努力,最终确定AEO认证制度。AEO是双方在国际庭审中,认为某些文件涉及自己核心机密(如技术核心或专利),如果披露给对方会造成自己极大的商业损失时,请求庭上将自己文件保密的一种方式。即在向庭上递交资料,或者对方要求提供本方的某些文件时,自己可以以此方式存在的合理性而拒绝提交或者披露。
在一方认为自己披露该文件会导致自己极大损失时,可以申请庭上采取AEO方式,但是提出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申请的提出必须满足本次庭审中的相关规则,无违背情形;
2.提出申请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证明自己披露将会造成自己极大的损失;
3.满足举证责任相关标准;
4.需要采取AEO限制的实际问题。
一般认证企业
1.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2.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3.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
1.适用上述一般认证企业的所有便利措施
2.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3.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4.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5.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