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动惯例及结社自由实例:不符合现象及纠正措施(二)
调査结果 |
纠正措施 |
建议时间限制 |
法律文件 工厂没有证明工人雇佣的文件。 法律要求工人持有书面的雇用合 同,但工人没有。 |
如果法律有规定,工厂必须向工 人提供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应妥 为保存。新雇员的处理时间不得 超过4个星期。(雇员的人事档 案中应有雇佣合同的副本,见下 文。而且,工厂不得使用每年续 约的雇佣合约以规避劳动法,参 见《道德标准》) |
4个星期 |
瓯工人意识 工厂没有张贴《合伙人守则》或 对文盲工人进行培训。 |
招贴应张贴在所有工人可以看得见的工作区域,应以当地语言向 所有工人提供有关行为守则的培训。 |
8个星期 |
噸,规章制度 一家新成立的工厂没有任何书面 的内部公司规章制度,但根据劳 动法规采取措施。 |
该工厂必须建立内部的规章制 度,将使用工人理解的语言的规 章制度张贴在所有工人看得见的 地方,向工人管理层提供有关的 培训。 |
8个星期 |
工人意识 一些工人完全不知道公司的规章制度。 |
工厂必须向工人提供有关公司规 章制度的培训。(注:规章制度 也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张贴。参 见上述内容) |
4个星期内进行培训 |
劳动法的张贴 劳动法没有张贴在工厂中。 |
该工厂必须张贴有关的法律使所 有的工人都看得见。 |
4个星期内完成 |
卸工人文件 工厂只为正式工建立了人事档 案。工厂经理称没有为通过分包 商雇佣的工人建立人事档案。正 式雇员的档案中没有雇佣合同或 年龄鉴定书。 |
该工厂必须为临时工和正式工保 存所有法律规定的文件如雇佣合 同和年龄证明文件。记录应定期 更新。(而且,记录必须是副本 而非原件。参见监狱和强迫劳工。) |
8个星期 |
圆工人文件 工厂没有保存有关被解雇的雇员 的记录。 |
与被解雇的雇员有关的所有文件 (雇佣文件、纪律处分等)应保存3年。 |
8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