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政策
工厂应该具备书面的关于给所有员工提供公平机会的政策。这些公平的机会包括:雇佣、培训、升职、社会福利给予、工作分配、薪资、奖惩、合同终止或退休等。不因种族、性别、年龄、怀孕状况、信仰、婚姻状况、种族起源、是否工会成员、政治或性取向等对员工特殊考虑。每位员工有权保护自己不受歧视。男女应该同工同酬并在空缺职位面前机会均等。
书面的公平政策应该至少包括:
• 如何调查和解决员工申诉。
• 具体的惩罚制度(包括教育、警告、降职及合同终止)。
• 在调查阶段,被处罚方有权选择高级员工代表出席。
5.1.1 无歧视
• 工厂只能根据员工技能,能力和参加的培训决定录用与否。
• 薪资、福利、升职及其他奖励应根据员工的表现、经验评定。
• 入职申请表不得包含可能导致歧视性行为的信息,比如年龄、性别、宗教、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及工会会员。
• 在申请工作和雇佣期间,任何时候不得要求女工进行怀孕测试或采取避孕措施。
• 除非工作对怀孕有害,应当允许孕妇继续工作,还应当为她们提供法定的福利。
5.1.2 信仰自由
• 不得要求工人在雇佣期间对其宗教信仰作出声明。
• 工厂应该尊重员工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