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制作加工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SC生产许可证认证基本要求:
明确企业认证的产品单元;
营业执照、许可证明(需求时);
申请认证组织不能有违法行为;
体系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
签订业务合同前需有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现场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必须具备10个方面保证产品质量的条件,内容包括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及过程、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检验设备要求、包装标识要求、储运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共10个方面的内容方可申请认证审核。具体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必备条件”的要求。
SC生产许可证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材料修改
申请材料递交食品生产监管科后,首先进行资料初审,缺少项目的会马上告知并退回补充;不缺少项目的登记录入,然后形成“生产许可跟踪表”,报送到食品生产监管科长处,由食品生产科长进行任务分配,确定审查组长和审查组成员。
审查组长或审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内容的审查工作,需要补正的问题要一次性提出,通知企业补充完善,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的人员等信息要记录在“生产许可跟踪表”中。材料审查后确认可以受理的,报行政审批中心(大厅)受理。
网上申请可以在此同步进行,审核过的材料网上好通过。
核查组、食品生产监管科与申请人、当地局确定现场核查时间,食品生产监管科出具《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工作。
这时候市局或者当地局会通知进行现场审核,准备接待吧。